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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条款

Last updated: 2026年5月17日

atoship 服务由 atoship LLC 运营,该公司是根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条款中所称"atoship""我们"均指 atoship LLC。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重要提示。本条款包含一项仲裁协议(第 19 条)以及一项集体诉讼弃权条款(第 20 条)。除少数明确列举的例外情形外,您与 atoship LLC 同意通过个人具约束力的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而非诉诸法院,并放弃参与任何集体、集合或代表性诉讼的权利。您在首次接受本条款后享有为期 30 天的退出权——详见第 19 条。

1. 条款的接受

访问或使用 atoship 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受本使用条款及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约束。若您不同意其中任何条款,则不得使用或访问我们的服务。

2. 使用许可

我们授予您为个人或商业物流管理目的临时使用 atoship 服务的许可。此为许可授予,而非所有权转让;在此许可下,您不得:

  • 修改或复制我们的资料
  • 将资料用于物流管理以外的任何商业用途
  • 尝试反编译或逆向工程 atoship 平台所含的任何软件
  • 删除资料中的任何版权或其他专有权利标注

3. 账户责任

在 atoship 创建账户时,您必须提供准确、完整且最新的信息。您需负责:

  • 妥善保管账户及密码的机密性
  • 在您账户下发生的所有活动
  • 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立即通知我们
  • 确保您的使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

4. 服务条款

atoship 提供物流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 多承运商快递面单生成
  • 订单管理与同步
  • 运费比价与优化
  • 包裹追踪与通知
  • 与电商平台的集成对接

我们保留在合理通知的前提下随时修改、暂停或终止服务任何部分的权利。

5. 付款条款

使用 atoship 服务并向您的 atoship 服务余额充值预付款项,即表示您同意:

  • 按您所选套餐及付款方式支付全部费用
  • 提供与注册账户持有人(个人姓名或企业名称)一致的有效付款信息
  • 授权我们就服务余额充值、服务费以及第 10 条所述的负余额追缴,从您的付款方式扣款
  • 自行承担与您使用相关的任何税费
  • 知悉手续费因付款方式(信用卡、银行转账、电子钱包、加密货币)而异,且不予退还

5.1 ACH / 银行账户授权

将美国银行账户关联至您的 atoship 账户并在付款方式对话框中点击确认控件,即表示您授权 atoship 及我们的支付处理商(Stripe)就以下用途,以电子方式对您所选的银行账户进行扣款(如有必要,亦可入账):

  • 按您发起的金额,一次性充值至您的 atoship 服务余额
  • 在您启用自动充值后,按您设定的金额和触发阈值,对服务余额进行周期性自动充值
  • 追缴因承运商账单调整、拒付或其他购后更正而产生的负服务余额
  • 冲回此前误入您账户的任何重复或错误款项

您同意该授权符合美国全国自动清算所协会(NACHA)的操作规则,并具有与您签署纸质授权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您的银行拒绝原始交易,您授权 atoship 重新尝试扣款(通常在 14 天内至多重试 2 次)。

撤销。您可随时在 设置 › 账单 › 付款方式 中移除该银行账户,或发送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以撤销本授权。撤销不影响在我们收到您的请求之前已发起或已处理的交易,也不免除您对撤销之前所产生负余额的责任。

Reg E 权利。若您认为某笔扣款未经授权或有误,请在显示该交易的对账单出具后 60 天内联系我们:[email protected]。您保留 12 CFR 第 1005 部分(Regulation E)所赋予的一切消费者保护权利。

5.2 银行卡及已保存付款方式授权

将信用卡、借记卡或电子钱包付款方式保存至您的 atoship 账户,即表示您授权 atoship 及我们的支付处理商(Stripe)以商户发起方式(MIT 授权)就以下用途向该付款方式扣款:

  • 您随时主动发起的充值
  • 在您启用后,对服务余额进行周期性自动充值
  • 追缴负服务余额
  • 您已开通的任何付费套餐的订阅费

所有已保存的付款方式均在保存时通过 3-D Secure(3DS)验证,以按 Visa、Mastercard 及欧盟强客户认证(SCA)框架的要求,确立持卡人对未来商户发起扣款的意愿。

撤销。您可随时在 设置 › 账单 › 付款方式 中移除已保存的银行卡。移除将终止未来的商户发起扣款,但不会取消已授权或正在处理中的扣款,也不免除您对任何未清余额的责任。

6. 快递面单退款与争议政策

通过 atoship 购买的快递面单适用以下退款政策:

  • 不支持即时退款。所有退款申请均须通过平台提交,并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审核处理完毕。
  • 已交付承运商(已扫描/已发运)的面单不可退款。一旦承运商接收包裹,即无法退款或作废。
  • 未使用的面单(15 天内未交付)可作废。作废金额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退回至您的服务余额。
  • 服务余额退款(退回至原付款方式)须在款项入账至服务余额后另行提交退款申请。退款仅退回至相应充值所使用的原始付款工具。
  • 服务余额充值时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无论面单退款状态如何。

购买快递面单即表示您知悉并接受本退款政策。未先遵循本退款流程即发起拒付或付款争议,可能导致账户被暂停。

7. 付款验证与反欺诈

为保护我们的平台及用户,所有付款均适用以下规则:

  • 所有付款方式必须归属并匹配注册账户持有人(在案的个人姓名或企业/公司名称)。
  • 严禁使用第三方付款方式、盗用的银行卡或未经授权的付款工具。
  • atoship 保留随时核实付款方式所有权的权利,并可要求提供额外证明文件。
  • 若我们检测到或怀疑存在欺诈行为、未经授权的使用、试卡、滥用或任何违反本条款的情形,我们保留立即暂停或终止账户、冻结服务余额并扣留待处理退款的权利。
  • 被暂停的账户将在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若有剩余服务余额,将依照适用法律处理。

8. 国际付款处理

使用美国境外发行的信用卡/借记卡付款,或由非美国金融机构发起的银行转账,须另行支付 1.5% 的国际处理费。该费用用于覆盖跨境交易成本及货币兑换开销。国际处理费的特点如下:

  • 在检测到非美国付款方式时自动收取
  • 在该付款方式的标准手续费基础上叠加收取
  • 不予退还,即使基础交易已退款亦然
  • 在您确认交易前于付款摘要中显示

9. 账单调整(重量与尺寸更正)

各承运商(USPS、FedEx、UPS 及其他)会例行稽核包裹的实际重量与尺寸。使用 atoship 购买快递面单,即表示您同意以下各项:

  • 您有责任提供准确的包裹重量和尺寸。这包括实际重量及体积(DIM)重量。
  • 承运商的账单调整将转嫁至您的账户。若承运商判定包裹的实际重量或尺寸与申报不符,将出具账单调整。atoship 将直接从您的服务余额中扣除该调整金额。
  • 账单调整为最终结果。此类调整由承运商的测量系统确定,无法通过 atoship 提出异议。若您认为某项调整有误,须直接向承运商提出争议。
  • 反复出现误差可能导致账户被审查。账单调整过多的账户可能面临额外的验证要求或服务限制。

我们强烈建议在生成面单前使用经过校准的秤具并仔细测量包裹。承运商的账单调整通常在妥投后 7-14 个工作日内出现。

10. 负余额追缴

若您的 atoship 服务余额低于零(即"负余额")——通常因第 9 条所述的承运商账单调整、人工管理更正、退款冲回或其他购后扣款所致——您授权 atoship 通过以下流程追缴该负余额:

  • 通知。当您的余额变为负数时,atoship 将通过电子邮件及平台内通知告知您,其中包括欠款金额及追缴时间安排。
  • 宽限期。自首次通知之日起,您将获得七(7)个日历日的宽限期,以自行充值将服务余额恢复至非负数。
  • 授权自动追缴。若负余额未在宽限期内解决,您授权 atoship 自动向在案的任何付款方式(信用卡、借记卡或其他已保存的付款工具)收取将余额恢复至零所需的金额。每笔自动追缴单笔扣款不超过五百美元($500.00);金额更大的负余额可在连续数日内分多笔扣款。
  • 扣款失败即暂停账户。若自动追缴扣款失败(余额不足、卡片过期、交易被拒或任何其他原因),atoship 保留以下权利:(a) 在额外七(7)个日历日后重试一次扣款;(b) 暂停您的账户并停用面单生成、面单作废及退款提取,直至余额恢复;和/或 (c) 通过任何其他合法方式追讨,包括第三方催收机构。
  • 不作无限次重试。atoship 在任何三十(30)天期间内,对某一失败的付款方式重试不超过两次。
  • 争议。若您认为某项负余额有误,须在首次通知后十四(14)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提出异议。若不采用本流程,而向发卡机构提起拒付或付款争议,可能导致账户被立即终止、剩余服务余额被没收,并丧失日后使用 atoship 服务的资格。

只要您的账户存续,且您在 atoship 留有任何付款方式,本负余额追缴授权即持续有效。您可随时通过移除账户内的所有付款方式来撤销本授权,但此举并不消除任何既有的负余额,atoship 仍可通过任何合法方式追讨未付款项。

11. 危险品与违禁物品

危险材料(HAZMAT)及危险品的运输受各承运商各自政策以及联邦法规(DOT、FAA、PHMSA)的约束。确保所有货件符合适用的承运商政策及政府法规,是您的唯一责任。atoship 不对包裹内容进行独立核实。

违反承运商危险品政策可能导致罚款、处罚、货件被扣押和/或账户终止。请查阅各承运商的政策:

常见的限制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锂电池、易燃液体、气雾剂、香水、指甲油、枪支、弹药、爆炸物及某些电子产品。若您不确定某物品是否可寄,请在发运前查阅承运商的指南或联系其客服团队。

12. 国际运输与海关申报

进行国际运输时,您需独自负责:

  • 准确的海关申报。您必须如实申报所有包裹内容、价值、数量、原产国及 HS(协调制度)关税编码。虚假或误导性的海关申报可能导致包裹被扣押、罚款、刑事处罚及账户终止。
  • 进出口合规。您有责任确保您的货件符合原产国和目的地国的所有适用出口管制、进口法规、制裁及贸易限制。
  • 关税、税费及海关费用。收件人或发件人(视所选 Incoterms 而定)须负担所有进口关税、税费、报关代理费及海关处理费。atoship 不代您收取或缴纳海关关税。
  • 限制及违禁物品。每个目的地国均有其自己的限制及违禁物品清单。您有责任核实货件内容在目的地国是否被允许。

承运商在海关问题中的参与:若货件遇到海关问题(延误、扣留、扣押或退回包裹),承运商可能直接联系发件人和/或收件人以解决问题。atoship 仅作为面单生成平台,不参与海关清关、查验或与海关当局的争议解决。

atoship 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不正确的海关申报、承运商操作、海关处理或运输途中的问题所致,以及因国际运输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延误、罚款、没收或其他后果。所有国际运输均由发件人自行承担风险。

13. 数据使用与隐私

您对我们服务的使用同时受我们的隐私政策约束。使用 atoship,即表示您知悉:

  • 我们按隐私政策所述收集和处理数据
  • 您拥有共享客户配送信息所需的必要权利
  • 您将对通过我们平台访问的任何数据保密

14. 知识产权

atoship 服务的所有内容、特性及功能均归 atoship 所有,并受国际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

15. 第三方承运商服务——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atoship 是一个物流管理平台,为您提供由独立第三方承运商所提供的运输服务的接入渠道,这些承运商包括但不限于 USPS、UPS、FedEx、DHL 及平台上可用的其他承运商。atoship 本身不提供任何运输、承运、配送或物流服务。

使用 atoship 比较运费、购买快递面单、预约取件或接入任何承运商服务,即表示您知悉并同意:

  • 您对承运商及服务的选择完全是您自己的决定。atoship 可能会为方便您而展示运费、预计送达时间及其他承运商信息,但此类信息按"现状"提供,不构成对任何承运商服务质量、可靠性、送达速度或表现的推荐、背书、保证或担保。
  • atoship 不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涉及任何承运商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送达时限、包裹处理、安全、保险承保或索赔解决。所有承运商服务均受该承运商自身条款与条件的约束。
  • atoship 不承担任何责任,涉及因任何承运商运输、处理或配送任何包裹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损害、延误、错投、未送达、失窃、毁损或任何其他问题,无论该快递面单是否通过 atoship 平台购买。
  • atoship 不对任何间接性、附带性、间接、特殊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无论何种性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收入损失、商业机会损失、业务中断、人员成本、工资损失、罚金、罚款、监管处置、律师费,或因任何承运商服务或表现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其他经济或非经济损害。
  • 您同意不就任何第三方承运商的服务、作为或不作为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害、损失或责任,向 atoship 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高级职员、董事、员工、代理人或合作伙伴提起任何索赔、诉讼、仲裁或法律程序。
  • 任何有关运输服务的争议(包括包裹丢失、货物损坏、送达延误及保险索赔)必须依照适用承运商自身的条款、条件及索赔流程,直接与该承运商解决。atoship 可自行酌情协助提交索赔,但无任何义务这样做。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限制均适用,无论索赔所依据的法律理论为何(包括合同、侵权、过失、严格责任或任何其他理论)。

16. 一般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atoship 或其供应商均不对因使用或无法使用 atoship 服务而产生的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或利润损失、或业务中断所致的损害)承担责任,即使 atoship 或其授权代表已被口头或书面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atoship 就因本条款或您使用服务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索赔,对您承担的累计责任总额,不得超过在引发索赔的事件之前十二(12)个月内您向 atoship 支付的款项总额。

17. 赔偿

您同意就因您违反本使用条款或您使用服务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责任、损害、判决、裁决、损失、成本、费用或诉讼费,为 atoship 及其关联公司、高级职员、董事、员工及代理人进行抗辩、予以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18. 保证免责声明

本服务按"现状"及"现有"基础提供,不附带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保证。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atoship LLC 及其关联公司、高级职员、董事、员工、代理人、合作伙伴及许可方(统称"atoship 各方")明确否认所有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 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所有权不侵权的默示保证;
  • 关于服务将不间断、安全、准确、完整、可靠、无差错或不含有害组件的保证;
  • 关于通过服务展示的任何运费报价、送达时间估算、追踪信息或其他承运商所提供数据之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的保证;
  • 关于服务将满足您的要求或缺陷将被更正的保证;
  • 因交易过程、惯例或行业惯例而产生的保证。

无论口头或书面,从 atoship 或通过服务获得的任何建议或信息,均不产生本文未明确载明的任何保证。某些司法管辖区不允许排除特定保证,故在适用法律禁止的范围内,上述排除可能不适用于您。

19. 具约束力的仲裁

请仔细阅读本节。它要求您就与 atoship LLC 的争议进行仲裁,并在发生争议时限制您的救济手段。

仲裁协议。您与 atoship LLC 同意,除下文"例外"小节所规定者外,因本使用条款、付款方式授权协议、您使用服务或您与 atoship 的任何其他互动所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索赔或纠纷(各为"争议"),均应以个人为基础,通过终局且具约束力的仲裁而非诉诸法院来专门解决。

仲裁规则与场所。仲裁应由 JAMS 依照其当时有效的《简易仲裁规则与程序》(适用于金额为 250,000 美元或以下的索赔)或《综合仲裁规则与程序》(适用于金额更大的索赔)管理。仲裁应由一名独任仲裁员以英语进行。仲裁地应为双方共同商定的加利福尼亚州某地点;若无法达成一致,则为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县。任何一方均可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出席仲裁听证会。

仲裁前通知。在启动仲裁之前,您必须首先通过电子邮件向 atoship 发送有关您争议的书面通知,邮箱为 [email protected],描述索赔的性质与依据以及所寻求的具体救济("争议通知")。双方应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六十(60)天内善意尝试解决争议,然后再启动仲裁。

例外。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一方均可就属于小额索赔法院管辖范围内的争议,在小额索赔法院提起个人诉讼;任何一方亦可为防止其知识产权受到实际或潜在的侵犯、盗用或违反,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禁令或其他衡平法救济。

公共禁令救济。本节所述内容不限制您在加利福尼亚州法律规定该等救济不可放弃的范围内,向法院寻求公共禁令救济的权利(依据 McGill v. Citibank, N.A., 2 Cal. 5th 945 (2017))。

仲裁员权限。仲裁员应拥有解决任何争议的专属权限,包括任何主张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不可执行的索赔。仲裁员可给予法院在同一个人诉讼中所能给予的任何救济,但不得裁决影响仲裁当事方以外任何人的救济。仲裁员的裁决为终局且具约束力,并可作为判决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登录。

仲裁费用。所有立案费、管理费及仲裁员费用的支付应受 JAMS 规则约束,但对于争议金额为 10,000 美元或以下的任何索赔,只要您的索赔并非无理取闹,atoship 将为您对 atoship 提起的仲裁支付 JAMS 的立案费及管理费。

30 天退出权。您可在首次接受本条款后三十(30)天内,通过发送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并以"Arbitration Opt-Out"为主题,退出本仲裁协议。您的邮件必须包含您的 atoship 账户邮箱地址,并明确声明您希望退出。退出不影响本条款的任何其他规定。

联邦仲裁法。本仲裁协议受《联邦仲裁法》(9 U.S.C. §§ 1–16)约束。

20. 集体诉讼弃权

您与 atoship LLC 同意,各方仅可以个人身份对另一方提出索赔,而不得作为任何声称的集体、集合、合并或代表性程序中的原告或集体成员。

除非您与 atoship 另有书面约定,仲裁员不得合并多于一人的索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主持任何代表性、集体或集合程序。仲裁员仅可就寻求救济的个人当事方给予救济(包括金钱、禁令及宣告性救济),且仅限于为提供该当事方个人索赔所应有的救济所必需的范围。

若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上述集体诉讼弃权就某项特定索赔或救济请求不可执行,则该项索赔或救济请求(且仅该项索赔或救济请求)应从本仲裁协议中分割出来,并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所有其他索赔及救济请求应继续以个人为基础接受仲裁。

陪审团审判弃权。在任何争议被允许诉诸法院而非仲裁的范围内,您与 atoship LLC 各自放弃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21. 终止

我们可基于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您违反本使用条款,自行酌情立即终止或暂停您的账户并禁止其访问服务,无需事先通知,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22. 适用法律

本使用条款受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在遵守第 19 条具约束力的仲裁规定的前提下,您与 atoship LLC 就任何不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不可撤销地服从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的专属管辖。

23. 条款变更

我们保留随时修改本条款的权利。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平台通知用户任何重大变更。在此类修改后您继续使用服务,即构成对修改后条款的知悉与接受。

24. 联系信息

若您对本使用条款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atoship LLC

一家加利福尼亚州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https://atosh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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